為進一步落實國家異地就醫政策,提高外出農民工和外出就業創業人員(簡稱“兩類人員”)異地就醫備案率,推動“三個一批”措施的有效開展,特制定此辦事指南。
一、文件依據
徐州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印發《關于徐州市外出農民工與外出就業創業人員異地就醫備案的補充通知》(徐醫管發〔2018〕52號)。
二、針對人群
此辦事指南主要針對兩類人員: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在異地工作或者居住的外出農民工與外出就業創業人員。
三、“三個一批”具體措施
(一)簡化備案納入一批。取消所有需要就醫地的經辦機構或者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證明或者蓋章,通過簡化備案程序納入一批兩類人員。
(二)補充證明再納入一批。一些要外出務工或者工作的人員在備案時,可在我市參保地先備案,等相關材料取得以后再來補充。
1、兩類人員可實行“承諾補充制”備案,先行承諾備案后,3個月內在就醫地取得就醫地居住證明等相關材料后進行補充,確保兩類人員離開參保地前及時備案。2.兩類人員備案登記后,需在備案城市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在備案地的全國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可直接刷卡就醫。未刷卡先行墊付的費用,可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手工零星報銷。
2、兩類人員三個月內未補交備案材料的,由參保地經辦機構注銷其異地就醫備案,已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非正常轉診轉院執行,醫保多支付的費用追回。、
(三)便捷服務幫助一批。通過“徐州人社”APP、“徐州市政務服務網”首頁、“徐州市醫療保險”微信服務號等各種網絡形式實現備案服務不見面、零跑腿。
徐州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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